“小时候,法院就在我家附近,一到开公判大会的时候,看着违法的人受到法律惩处,就觉得法官好厉害,心里很崇拜他们,从那时起,当法官就是我的梦想。”回想起儿时的梦想,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审庭庭长张海波至今记忆犹新,她说,感觉自己很幸运,因为干着梦寐以求的工作。
惩恶扬善——是张海波对法官意义的理解,此后,在她的刑事审判工作中,无论遭遇任何威胁、恐吓,均未动摇其对“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司法原则的坚守。
2012年,张海波在办理“陶某故意杀人案”时,陶某辩称没有杀人,陶某辩护人在开庭前向法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但当时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仅有指导性文件,没有实际操作细则。为贯彻落实证据裁判规则,张海波及合议庭决定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这个决定和之后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高度契合。经过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办案民警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等庭审实质化审理以及一系列细致严谨的工作,合议庭认为起诉指控陶某故意杀人证据不足,案件疑点无法得到合理解释,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应作出无罪判决。
“当天宣告无罪判决后,被害人家属谩骂声不绝于耳,我是在法警的护送下离开法庭的。”张海波对当日情景仍历历在目。
案件宣判一年后,杀人真凶黎某出现。张海波顶着巨大压力避免了一起重大冤错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司法公正。2019年10月,该案被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确定为“十大典型案例”之一,2022年,被收录入中央电视台《领航》电视专题片之《良法善治》。在2023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肯定该案作出的无罪判决。
公平公正,是令无辜者不受追究,将真凶绳之以法,是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其合理诉求。作为一名法官,张海波敢于突破陈规,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
2022年3月,张海波担任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在新的岗位上,她在提升审判质效上不遗余力地创新。她带领干警建立“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审判机制、“遵法模式”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1+N”多方联动全面保护机制、“多维度和广覆盖”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打造了专业化、规范化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体系,积极探索以审判融合履职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的新举措,创新成立“红城有爱·法护未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
她在实践基础上撰写的论文《家庭教育指导审判实践困境及其解决路径探析》获评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论文评选优秀奖,编写的案例入选贵州高院典型案例。牵头带领干警制定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指引》统一了家事审判的裁判尺度。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杨某故意杀人案”被评为“贵州法院十佳庭审”“全国法院百佳庭审”。多次应邀到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业务部门举办专题讲座,是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聘请的全省检察机关疑难刑事案件质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