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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敏:做一名脚踏实地的追梦人

  2017年至2021年,她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工作期间,收、结案数量均位于全院前列,无长期未结案、无超审限案;2020年12月,她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她承办的案件先后荣获第六届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行政协议诉讼典型案例、贵州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她,就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审管办”)主任、三级高级法官赵敏。在调入省高级人民法院之前,赵敏已在黔南州从事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工作13年,对民生、民情体察入微。调入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她先后在法官管理处、研究室、行政庭等多个部门工作,并逐渐成长为一名集审判业务、综合管理于一身的行家里手。
  “我喜欢这份职业,因为法官的职责特别神圣。”谈起当法官的经历,赵敏这样说。
  “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这句话在赵敏承办的“王某诉某市政府房屋行政赔偿案”中,得到了全面诠释。
  “这个案件因行政征收引发,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且已历经确违、赔偿等多次诉讼,双方矛盾较深,调解难度很大。”为实质化解纠纷,她实地组织座谈,厘清双方争议焦点及王某的真实诉求,精心制定了调解方案。为最大程度维护王某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赵敏协调房开公司一并解决与本案高度关联的民事侵权赔偿。最终,矛盾顺利化解,权益有效兑现。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让赵敏深切体会到一名法官的价值,也坚定了持之以恒办“精品案”、办铁案的决心和信心。
  “刚拿驾照,就要跑高速。”赵敏这样形容自己刚入选员额法官时的处境。2016年,时值贵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之际,赵敏顺利入选员额法官,并被安排到行政庭。那时,行政案件因司法管辖政策调整,正处于高位运行期,赵敏倍感压力。为迅速适应工作,她认真学习行政法律、法规,仔细钻研相关案例,并向老法官虚心请教,逐步在行政审判上扬帆破浪。
  在某投资合伙企业诉贵阳市某县政府、某自然资源局房屋行政赔偿案中,确立了“民行混合侵权下,被侵权人对侵权责任的救济路径应享有自主选择权”的裁判理念;
  在某工贸公司诉某县政府房屋行政协议案中,在尊重行政协议合意性特征的同时,应充分考虑行政协议的行政性特征的裁判思路,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第二批行政协议诉讼典型案例”;
  …………
  “面对复杂的案情,法官要学会独立思考,拨开重重迷雾,直抵事物本质。从‘如我在诉’到‘如我败诉’,分析当事人诉求。”面对自己的业务成果,赵敏这样总结“秘诀”。
  2022年,赵敏调任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专门负责解决全省法院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和困难。她广泛调研,针对立案、分案、开庭、合议、归档、执行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机制,实现全流程科学管理,助力“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有序开展。
  近年来,赵敏主持起草或参与起草的省级以上论文、课题、调研项目多达28项,其中5项为国家级。还有多篇论文在全国法院获奖,审核修改的多个工作意见被全省法院执行。
  “责任高于热爱,做一个追逐理想又脚踏实地的法律人。”在见证了一个个普通人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待后,赵敏对法官的神圣职责有别样理解,并将为之奋斗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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