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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蓉:用诚挚的爱诠释司法为民情怀

  李蓉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等荣誉,她的多篇调研报告、学术文章获省部级奖项。她先后在研究室、民一庭、立案庭、执行局等部门工作,担任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局长等职务。2024年1月,她获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从一名书记员逐渐成长为省法院执行局二级高级法官、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说起她的业务能力,认识她的人无不称赞。39年来,她用诚挚的爱诠释司法为民情怀,她把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中,以扎实有力的脚步不断前行。
  李蓉曾办理过贵州某公司申请执行复议案,该案双方当事人在已经履行完毕仲裁调解协议约定主债务后,一方以对方当事人未按仲裁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向法院申请执行违约条款,双方当事人对是否违约存在争议。目前,对于仲裁调解协议的违约条款能否单独申请执行,尚无明确法律规定,在执行审查中也未形成共识。经过一番查勘与沟通,最终认为双方因履行仲裁调解书产生违约纠纷,不宜通过执行程序予以解决,应由当事人通过重新仲裁或另行起诉的方式寻求救济。该观点最终被合议庭采纳,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申诉审查中也认可该观点。该案对我省法院执行中遇到的单独申请执行仲裁调解协议违约金条款问题,提供了案例指引。
  作为一名深耕执行领域的法官,李蓉积极投入“基本解决执行难”“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参与起草了《开展全省法院执行案款集中清理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在全省法院推广借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形成的好方法好经验的通知》《关于全省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等方案总结文件,与省社科院合作制定了《贵州省法院系统“‘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牵头参与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
  法官的能力,不仅在于公正审判个案,还在于探寻审判规律,为现实难题寻求化解之道。李蓉参与起草的《关于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细则》获得省领导的批示表扬;她承办的2017年省委召开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相关会务工作,助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示:贵州省的做法、成效及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在全国予以推广;她积极深入中基层法院调研,探索推动贵州法院执转破工作的开展,形成的调研文章《关于贵州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刍议》获2023贵州省破产法应用法学征文一等奖。她在担任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督导员期间,积极指导该院深入开展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该院的经验做法,成为贵州法院执行繁简分流的样板在全省法院推广。
  “投身审判事业,要勇毅前行。惟有笃学精进,才能行稳致远。获评为‘审判业务专家’,是荣誉,更是一种鞭策。我将怀揣着初心使命,再次出发。”李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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