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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兄弟“义气”聚众斗殴 一男子被判八个月
本报讯(通讯员 杨娟)近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判处涉案男子熊某聪有期徒刑八个月。
1月31日凌晨,熊某聪因琐事与张某康(另案处理)、龙某(另案处理)发生矛盾,熊某聪被龙某等人用“玩具枪”威胁,事后熊某聪觉得心中不忿,便联系张某康表示要找龙某打架,龙某和张某康随即附和。随后,熊某聪又邀约了熊某武(另案处理)、王某松(另案处理)等人,从钟山区赶往双水辖区,熊某武、王某松等人到达水城区后,在某酒吧内等待。龙某邀约了曹某峻(另案处理)、姚某上(另案处理)等人,张某康邀约了严某杰(另案处理)、张某(另案处理)、李某俊(另案处理)等人。龙某、张某康等人在双水辖区某处看见下楼观察情况的熊某聪和王某松,严某杰、张某、李某俊、曾某、蔡某龙等人从车上拿出钢管和刀追砍熊某聪,没有追上熊某聪后几人将钢管及刀具扔在某超市旁边。
水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某聪纠集他人聚众斗殴,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聪犯聚众斗殴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鉴于被告人熊某聪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法官提醒:一些年轻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为逞哥们儿义气,将小矛盾演变成聚众斗殴,使自己坠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水城区人民法院提醒您,与他人有矛盾一定要冷静处理,充分沟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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