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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转账 分手后能否要回?
■ 通讯员 李跃朋
【案情回放】
2018年小赵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小李,小赵瞬间被小李的美貌吸引,对小李展开了强烈追求,小李也被小赵的深情所打动,两人一度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据小赵陈述,自己工资平常只有三四千,为了能让小李过上舒适的日子,有时候在工作之余他还兼职了两三份工作。期间,因小李母亲住院以及房租、车贷和日常花销等,小赵通过微信转账给小李共计约23万元。今年3月,两人发生矛盾,小李拒绝与小赵继续联系,并将其电话、微信全部拉黑,人财两空的小赵实在想不开,便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这些年转账的钱款。
正安县人民法院流渡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排查了该案是否存在以婚恋为幌子诈骗钱财的可能。为有效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立即安抚双方情绪,并组织调解。经当事人双方几番真诚的倾诉,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两人最终释怀,小赵自愿提出只需小李退还自己5万元,小李当场兑现,一场因爱产生的纠纷在换位思考中化解了。
【法官提醒】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恋爱期间一方出于爱意或为维系感情自愿将钱财拿给另一方的行为是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一般不支持返还。在此提醒广大恋爱中的男女同志们,恋爱需理智,莫让爱情冲昏了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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