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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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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晓迅(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制度检视及完善路径
康军(贵州大学副教授): 守护未成年人行政权益自由
孔德伦(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的实践理性和制度衍新
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少年刑事司法的双向保护
田孟华(松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家长法学院建设理念与实践
贾鸿雁(省高级人民法院未保庭副庭长):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业化建设
黄瑶(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未成年人行政权益保护的隐忧与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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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鸿雁(省高级人民法院未保庭副庭长):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业化建设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化是对未成年人特殊需求的积极回应和有力保障,需要我们在理念更新上与时俱进,在机构建设上久久为功,在机制创新上勇毅前行。
2024年11月,我们率先在省高院及9家中院同步组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基层法院普遍设立专门合议庭,对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归口管理、集中办理,形成覆盖全省三级法院的垂直化专业审判体系。组建专业化队伍。配备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具备一定心理学知识、热爱未保事业的干警,充实审判队伍。省高院出台《关于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行动的意见》,明确了58项具体举措,制定《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实施方案》,编撰《抚养纠纷类案件审判要件指南》,健全完善了未成年人制度保障。
在机制创新上,推行“圆桌审判”“u型审判”等特色审判方式,全面落实不公开审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殊程序,配套绿色通道、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犯罪记录封存、从业禁止、家庭教育指导等特殊制度,构建全方位的司法保障体系。2022年《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905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1147次,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19332份。另外,目前全省法院已独立或联合妇联等部门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91个,同比增长102%。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化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系统工程。今后,我们将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化、综合性建设,用司法的力量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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