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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孟华(松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家长法学院建设理念与实践

  苗乡 松桃位于黔东,与重庆、湖南毗邻,有两个“非遗宝贝”——自然珍宝“梵净山”和文
  化瑰宝“苗绣”。特别是“苗绣”,在松桃法院被赋予未成年人保护品牌“苗绣未来”。之下有多个子品牌,“家长法学院”是其“子品牌”之一。多年来,法院运用“苗绣”这一极具地方辨识度的非遗,生动诠释民族地区司法与学校合力对未成年人家长法治教育,来实现家庭、学校、司法等对未成年人的共同保护,为未成年人追梦锦绣前程插上法治的翅膀。
  在审判调研中,我们发现,70%以上的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问题。为此,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松桃法院主动作为,联合县妇联、教育局、司法局、检察院于2025年3月成立全省首家“家长法学院”,将家事治理与法治教育从“事后惩戒”转向“前端治理”,以“法治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合力。通过法院+妇联,建立“妇女代表出庭机制”,在家事案件中邀请家长妇女代表和妇联干部担任“家庭教育辅导员”,累计参与庭审63次;法院+公安,对家暴案件实行“告诫书+心理干预+回访”闭环管理;联合公安办理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案件210件次;法院+检察,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婚恋家事纠纷中,特邀检察员对家长开展“庭审现场教育”;特邀检察员出庭协助家庭教育18件次;法院+教育局,将法治副校长授课时长、家长到课率纳入学校考核,目前全县法治副校长覆盖率100%。
  接下来,松桃法院将久久为功,在民族地区以司法的温暖,擦亮“苗绣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品牌,让“家长法学院”成为家庭生活低处的阳光,努力使千千万万个苗乡家庭和睦幸福,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孩子梦想启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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