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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法院基长法庭: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本报讯(通讯员 石金竹)为进一步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和野外用火安全宣传,近日来,独山县人民法院基长人民法庭协同当地林业部门、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同时邀请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在基长镇公开开庭审理了黎某某失火案,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和保护生态环境。
  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集中管辖独山县、三都自治县及荔波县涉及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有较高的司法实践经验。庭审结束后,基长人民法庭与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就火烧山、滥伐林木、河流污染、违规占用耕地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开展座谈,对人民法庭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诉源治理及矛盾纠纷化解等进行深入交流,并建立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联动协作机制。
  下一步,基长人民法庭将继续积极探索发挥“非集中管辖”法院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的法治宣传、诉源治理及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的职能作用,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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