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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责任与爱不缺位 思南县法院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本报讯(通讯员 陈维)为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当事人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培养教育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思南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原告陈某(女)与被告杨某(男)经人介绍认识后组建家庭,共同生活十余载,生育一儿一女,现分别为7岁和12岁。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恶化。2019年杨某因犯罪被判处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致使这个本就风雨飘摇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陈某独自支撑几年后,认为夫妻感情已走到尽头,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该案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两个小孩在被告服刑期间由原告抚养照顾,被告刑满释放后由被告抚养教育,原告支付一定抚养费,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案结事未了,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杨某被羁押后,原告陈某外出务工谋生,两个小孩留在老家由年迈的爷爷照顾。由于陈某文化程度不高,现疲于奔生活,对两个小孩的陪伴较少,关心、照顾不够。与法官交流过程中,陈某更是表达出不愿照顾两个小孩的想法。杨某虽时刻牵挂着两个小孩,但身处高墙之内心有余而力不足。为了督促陈某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时刻关注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与特殊情感需求,让杨某能安心接受教育改造,思南法院在送达调解书时,向陈某发送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为了让家庭教育责任落到实处,法官邀请乡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干部到场,再次向陈某告知了相关责任要求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就两个小孩的抚养问题再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对接。陈某签收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在《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捺印,表示以后一定会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责任。
  法官说法: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起对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让孩子们在家的温暖中健康快乐地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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