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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法院 巡回审判滥伐林木案
  本报讯(通讯员 赵婧霖 樊华)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以案教育警示当地群众,9月19日,凯里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到集中管辖区域麻江县的中国传统村落、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龙山镇复兴村巡回审判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
  2022年4月至10月,被告人刘某鼎、刘某权向复兴村村民购买山林林木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林木。经鉴定,刘某鼎、刘某权伙同采伐马尾松及杉木活立木蓄积为71.42立方米;刘某鼎单独采伐马尾松活立木蓄积为6.8193立方米;刘某权单独采伐马尾松及杉木活立木蓄积为18.2立方米,并部分销售获利1400元。
  案发后,麻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对被告人刘某鼎、刘某权提起公诉。凯里市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及补植复绿等量刑情节,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权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刘某鼎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继续追缴被告人刘某权违法所得1400元,上缴国库,并对扣押在案的所伐林木和采伐林木工具依法处置。
  法官说法:森林是珍贵的自然资源,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未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便进行采伐,或是办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方式任意砍伐,此举破坏了森林资源,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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