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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变学法课堂
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 贾华)近日,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邀请贵州商学院、贵阳市白云区职业技术学校共计130余名师生,走进法庭旁听了被告人杨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近距离体验了刑事案件庭审全过程,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今年5月,被告人杨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网络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其名下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并通过刷脸等方式帮助他人转账。期间,被告人杨某某名下的涉案银行卡收取被害人肖某某、邬某、袁某某被电信网络诈骗资金共计人民币7008元。另查明,7月3日,被告人杨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在庭审中,当法官询问被告人杨某某为什么将银行卡拿给他人使用时,其回答:“朋友说是拿银行卡给公司走个账,可以得10个点的好处费,然后就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并配合刷脸认证……”同时,被告人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再次现身说法:“希望同学们千万别轻信自己的朋友,将银行卡拿给他人使用。”
  法庭认为,被告人杨某某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接收违法犯罪资金,并通过刷脸等方式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庭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最终以杨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旁听了这个案件的庭审过程,给大家一个告诫,不要因为朋友的介绍就盲目地完全信任,要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和信息……今天的庭审让我第一次跳出课本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庭审结束后,贵州商学院的一名学生说。
  其他同学也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直观地了解到“两卡犯罪”的危害性,一定要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在履行各自的职责时,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向在场旁听的同学们进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的普法,引导学生要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切莫因贪小便宜沦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否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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