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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法院 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
本报讯(通讯员 黄文松)近日,思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蒲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蒲某某曾因种植、吸食大麻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建立微信朋友圈介绍大麻和贩卖吸食大麻工具,同时利用境外网络平台用虚拟币为广东、安徽等地多名吸毒人员代买毒品大麻从中牟利。吸毒人员将购买毒品大麻的金额发起口令红包,蒲某某输入口令后领取毒资,后通过境外网络平台联系大麻卖家并用虚拟币支付毒资,通过快递方式向吸毒人员寄送毒品,从中抽取7%左右获利。2022年9月6日,公安机关在云南省芒市将蒲某某抓获,在其随身携带包内查获大麻、现金4万余元。从其家中搜查出大量疑似种植毒品大麻的原材料和吸食毒品大麻的工具,大量快递包装材料。根据蒲某某的犯罪情节和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法院最终以被告人蒲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及查获的违禁物品。
法官说法:虚拟货币交易不是法外之地,凡是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都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行为人为吸毒者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外收取介绍费、劳务费等,应视为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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