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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岂可一罚了之?
普法课堂
罚款代整改,安全隐患能一笔勾销?
罚款设指标,行政执法初心是什么?
整齐化数据,执法成了“创收工具”?
无底线直播就该严惩不贷
校园限速令守护青春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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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齐化数据,执法成了“创收工具”?
■ 郭元鹏
每月处罚案件数量稳定在2-3件,罚款金额集中于2000-2500元区间……河南的这个案件中,“整齐化数据”恰似一面棱镜,折射出趋利性执法的沉疴。从“群接龙打卡”的任务倒逼到罚款金额的精准卡位,这种将执法异化为“创收指标”的操作,在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的今天更显荒诞刺眼。
执法的本质是守护公共利益,消防执法尤应聚焦隐患排查与生命防护。但河南该县23个街镇近半年每月稳定2-3起处罚、罚款集中在2000-2500元的反常数据,暴露的是执法逻辑的彻底扭曲。当“微信工作群下达指标”“月末通报考核”成为执法指挥棒,执法者自然会从“找隐患”转向“凑案子”,可能对轻微违法过度处罚,却对重大风险视而不见——毕竟前者能快速完成任务,后者需耗费更多精力且无“创收”价值。这种本末倒置,会让消防执法的安全屏障沦为“纸面防线”。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现象并非孤例。趋利性执法往往与财政压力挂钩。部分地方将罚没收入视为“补充财源”,甚至通过隐性机制与执法经费挂钩,催生“以罚养政”的畸形生态。但这种短视行为的代价惨重:企业在“不缴费怕检查”的焦虑中耗费精力,公众在“执法只为罚款”的认知中丧失信任,最终动摇的是法治根基与政府公信力。
所幸,本案中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的及时介入,彰显了监督纠错的力量。通过出具《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叫停指标考核,正是对“严禁下达罚没指标”政策要求的刚性落实。这启示我们,根治顽疾需多管齐下,既要像浙江那样用大数据平台识别异常执法,用“企业宁静日”减少扰企检查,更要切断利益链条,落实“收支两条线”,将“隐患整改率”“群众满意度”纳入考核核心。
执法权是公器,绝非“创收工具”。这起案例的曝光,既是警示也是契机。唯有让执法回归“为民护民”的初心,用制度笼子管住逐利之手,才能让法治真正成为营商环境的“定心丸”与社会秩序的“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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