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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设指标,行政执法初心是什么?
  ■ 舒爱民
  河南某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行政处罚“月度指标”的做法,不仅背离了行政执法的初衷,更暴露出部分基层执法单位在考核机制下的扭曲导向。司法部将此案例列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无疑是对“指标执法”现象的明确否定,也再次敲响了依法行政的警钟。
  执法的初心是什么?是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通过规范管理消除隐患、预防事故。消防执法的核心在于“防患于未然”,而非“罚而治之”。然而,当行政处罚数量和罚款金额被量化为硬性指标,执法行为便极易异化为“创收工具”。在这种考核压力下,基层执法人员可能被迫“找问题”“凑案件”,甚至对轻微违规行为过度处罚,导致执法失衡、公信力受损。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指标式执法”背后反映的是不科学的政绩观和考核体系。将执法成效简单等同于罚款数额,本质上是一种懒政思维,忽视了执法工作的复杂性与专业性,将严肃的法律行为简化为数字游戏。长此以往,不仅会削弱执法的公正性,还可能滋生“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甚至为企业“打招呼”“走后门”留下操作空间,最终损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营商环境。
  此次事件中,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及时介入,纠正了这一错误导向,并推动规范考核指标体系,体现了监督机制的有效性。但我们也应反思:为何类似问题屡禁不止?从环保、交通到消防,过去多地都曾曝出“罚款指标”乱象,说明个别地方仍将执法视为管理手段而非服务保障,将企业视为管理对象而非服务主体。
  根治此类问题,必须从源头入手。首先,应全面清理不合理、不合法的考核指标,建立以隐患整改率、安全达标率、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科学评价体系,真正把执法重心从“罚了多少”转向“改了多少”。其次,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畅通企业与群众投诉渠道,确保每一起处罚都经得起法律与民意的检验。最后,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与服务意识,推动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执法不是“数字政绩”,安全更不能“明码标价”。消防工作的价值,体现在千家万户的平安中,体现在火灾事故的减少中,而非账本上的罚款数字。唯有回归执法本源,坚持依法、公正、为民的初心,才能真正筑牢安全防线,赢得群众信任。
  此次司法部通报典型案例,既是一次警示,也是一次正本清源的契机。希望各地以此为鉴,让执法回归法治轨道,让安全真正成为执法的唯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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