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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
  律师观点:以违法手段对抗争议存在显著风险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冬成:维权的初衷不能成为侵犯他人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的正当依据。在具体案件中,若爆料者因纠纷确实存在权益受损情形,其行为的正当性仍需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审查。即便爆料者的初衷是为了维权,但其曝光他人隐私信息的方式本身已超出合理范畴。
  吉林良佐律师事务所主任尤金堂:若爆料行为导致被爆料人“生活安宁受扰、工作名誉受损、健康状况恶化”,则满足“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爆料人需承担相应责任(精神损害赔偿需结合损害程度举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硕:被侵权人在遭遇隐私、个人信息被曝光后,可以立即通知对方删除侵权信息,避免侵害结果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如果没有对方信息,也可以立即通知网络平台的服务商,让服务商协助处理,通过断开链接、删除侵权信息等方式予以尽快处理。
   维权途径:务必选择合法的解决渠道
  协商与调解:尝试与对方直接沟通,或寻求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行业调解组织等第三方介入调解。
  行政申诉与仲裁:如果纠纷属于消费、劳动等领域,被侵权人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动监察大队)申诉,或根据约定申请仲裁。
  司法诉讼:作为最终的法律保障,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这是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方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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