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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法院鲁班法庭“四位一体”解纷法
既解法结也解心结
当事人收到执行款后,为法官送去锦旗。

  ■ 记者 张谌
  鲁班街道辖区作为仁怀市新城建设的核心,正在推进29个重点项目,总投资40亿元。面对建设中的复杂问题和纠纷,仁怀市人民法院鲁班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弘扬红色文化,深化特色法庭建设,探索出“调解、审理、执行、回访”四位一体的解纷法,预防和化解纷争。
  联动共治 源头化解矛盾
  刘某和胡某是邻居,自2019年起,因胡某建房占用刘某土地,刘某长期辱骂胡某并破坏其房屋。胡某多次报警,刘某曾被行政拘留,但依然我行我素。
  2023年11月8日,刘某用砖头砸坏胡某房屋门窗,并在屋内及窗帘上撒粪便。胡某忍无可忍,砸坏刘某房门。双方均被行政拘留。
  2024年初,胡某因损失问题将刘某诉至鲁班法庭。法庭建议诉前调解,并将案件标记为“红色”。
  法官首次入户时,因当事双方分歧大,调解失败。鲁班法庭遂按照“综治+法庭+N”机制,与辖区部门分析案件风险,组建了由“法庭法官+综治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教导员+人民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团队,再次尝试调解。在多部门合作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在诉前得到解决。
  鲁班法庭加强部门联动共治,携手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派出所等,共同构建“综治+法庭+N”一体化社会治理机制,致力诉前全量分流。并邀请调解员参与纠纷处理,通过引导宣传、释法析理、算账对比,增强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的意愿。
  同时,实施矛盾纠纷分级分色调解机制,纠纷按性质、难度和风险分类。家事和常见纠纷为“蓝色”,由综治中心、司法所调解;复杂纠纷为“黄色”,由驻庭调解员调解;特别复杂和专业性强的纠纷为“红色”,实行“一案一团队”调解,运用“调解解心结”机制,既解法结,也解心结。
  示范审理 解决系列问题
  鲁班法庭辖区范围内有8个大型楼盘和安置小区,存在大量房屋买卖合同和物业纠纷。法庭采用“示范性审理促调解”机制,通过审理单个案件解决一系列问题,为这类矛盾纠纷提供示范判例。
  “停电时为何不能用应急电源?乱停车问题解决了吗?我们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不应全额支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服务小区,但业主拖欠物业费累计数十万元,影响运营。尽管多次通知和催缴,业主仍不理会。”
  因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法运营,遂诉请鲁班法庭裁决数百户业主支付欠费。
  法庭选定具有代表性的该物业纠纷案件立案,并确定争议焦点,形成示范性裁判。从立案到审结仅11天,大幅缩短了办案时长。裁判文书被张贴在小区公告栏,为后续案件调解提供了规范指引和法律支持。
  示范性裁判审理后,鲁班法庭与相关部门合作,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部分物业纠纷,促进了物业服务单位与业主的良性互动。同时,法庭针对纠纷成因和预防措施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此外,鲁班法庭还通过建立和完善三项机制,利用审判的“终局性”和“权威性”,提升解纷成功率。完善诉调互补机制,邀请资深调解员驻庭,按季度公示示范性裁判案例;优化案件审理机制,采用简案快审、繁案精办策略;完善风险联处机制,将审理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推送至综治中心研判、分析,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心理疏导、防范稳控,避免矛盾激化,针对个案反映出的民生、公共服务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
  执行有力 彰显公平正义
  “法官,朱某失踪了。他答应昨天给我130万元,但现在既不付款也不接电话,我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王某愤怒地走进鲁班法庭。
  一年前,王某委托朱某办理审批,但朱某未完成任务,王某起诉要求退还130万元。诉前调解后,双方和解,为确保协议履行,鲁班法庭进行了司法确认。但朱某一直未履行。
  王某遂根据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无法联系朱某,法院通过社会协同和属地联动找到其现居住地址。最终,在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朱某履行了130万元。
  在纠纷解决中,合法权益的及时兑现非常关键。鲁班法庭通过“三个强化”做强“执行加油站”,确保权益依法及时兑现,增强解纷的公信力。
  强化“司法确认+执行”。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确保其强制执行力。这增强了当事人自动履行意识,将纠纷解决延伸至履行和执行阶段,有效防止“一案结,多案生”现象。
  强化“财产保全+执行”。引导当事人对可能执行困难的调解案件进行财产保全,确保协议履行,提高履行率。
  强化“社会协同+执行”。对逃避义务的一方,加强与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及社会组织的协同,形成合力,利用基层组织和人员在查找人员、物品方面的优势,压缩逃避空间。
  此外,为增强解纷质效,鲁班法庭还与属地党委、政府通过实施“三访”,实现调处闭环。
  法官指导重点回访。对复杂纠纷、大额标的、多人参与或涉及特殊人群的案件,包案法官协调相关人员督促履行,通过释法析理避免矛盾升级。
  村居分类定期访。以“1+6+1”工作重点为指导,结合“大走访”和“明德遵法进农家”活动,利用“多网合一”机制,建立“1+1+N”全量访工作机制,排查“民转刑”风险和隐患。根据案件风险等级,将审结案件推送至镇、村,由村居干部或“法官+调解员+N”团队通过电话、微信回访当事人。根据案件类别,分时段定期回访1至3次,及时发现隐患并调解,有效防止调解回流和案件转访、转刑风险。
  困难人群常态访。属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可能陷入困境的人群进行常态回访,对有困难的个体及时协调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等,确保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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