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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浙检方携手搭起司法救助“暖心桥”
检察官走访群众了解情况。

  ■ 通讯员 徐茜 记者 张光平
  一起因为家庭矛盾引发的家庭惨案,留下了一个5岁的哥哥和4岁的妹妹。普定县人民检察院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两地联合,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两名孩子发放7万元司法救助金。这一举动在普定县当地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近日,记者赶赴普定县,就该起司法救助事件展开走访。
  家庭矛盾引发悲剧 年幼兄妹陷入困境
  “这起案件发生在今年的4月份。”在普定县人民检察院的接待室,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韦永富向记者介绍,普定县籍的张刚(化名)夫妇育有张龙(化名)、张凤(化名)一对儿女。4月12,在外务工的张刚夫妇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某工业园宿舍内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情急之下,张刚失手将妻子勒颈致死,后驾车逃回普定老家。4月14日,张刚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5月9日,普定县公安局提请普定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5月16日,普定县人民检察院对张刚批准逮捕。
  “母亲死亡,父亲被捕,5岁的张龙、4岁的张凤沦为了事实孤儿。”韦永富说,孩子的父亲极有可能被判处较重刑罚。
  据悉,案发前,张刚夫妇在外务工,张龙兄妹跟张刚父母、弟弟、弟媳、祖母在普定老家农村共同生活。张刚的弟弟和弟媳系残障人员,无工作能力,整个大家庭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张刚夫妇在外务工的收入,张刚父亲平日里靠走村串寨收废旧品补贴家用。案发后,整个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且为办理张刚妻子的丧事,张刚父母向外借款5万元,整个家庭生活难以维持,两个孩子陷入孤苦无援境地。该案在当地引起震动。
  “两个孩子具有加害人与被害人儿女的双重身份,开展司法救助是否合适,若忽略这个环节,小兄妹今后的生活会不会有困难呢?”普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蒋洁说,刑检部门同事在办理该案时,认为张龙兄妹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将线索移交控申检察部门。
  控申部门就能否进行司法救助提交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最终,会议研究认为两个孩子系未成年人,因原案失去经济来源,且心理受到极大伤害,今后生活、教育不能得到有效监护保障,应对二人进行司法救助,普定县人民检察院遂告知张龙的爷爷奶奶相关政策,指导提交申请材料,于5月16日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张龙兄妹符合‘五类重点人群’情形。”普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章琛介绍,他带领办案组进行走访核实情况后,检察院决定对两名孩子加大救助力度,确定以经济为主,心理疏导、民政补助、就业支持、教育保障等综合帮扶为辅的多元化救助方案。
   黔浙检方携手 启动司法救助
  7月,因案件管辖原因,该案被移送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公安分局,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秀洲区人民检察院,8月31日将案件报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秀洲区人民检察院获知张龙兄妹情况后,遂与普定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经多次沟通协商,两地检方实施跨省司法救助,形成救助合力。
  普定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普定县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办法》,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多元化救助帮扶,首先根据其家庭经济情况,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秀洲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嘉兴市人民检察院跨层级联动救助,并商请区慈善总会建立司法救助与慈善救助协作机制,争取到慈善总会对被害人近亲属的补充救助,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为了不给当事人增加经济成本,两地检察机关决定巧用智慧检务,“云上”交流,“云上”办案,“云上”协作,“云上”发放。
  经过调查,普定县到嘉兴秀洲务工及常住人员多达2000余人,每年均有相关涉法涉诉司法救助或矛盾纠纷案件,为充分发挥两地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维护稳定的职能优势,同心协力做好矛盾化解和疏导稳控工作,更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以本案的办理为契机,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与普定县人民检察院就建立跨区域司法救助与矛盾化解助力共同富裕“云端”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域司法救助与矛盾化解助力共同富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对联动协作目标、机制及具体要求予以明确,并从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建立协查配合机制、建立救助维稳联动协同机制及建立宣传协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在助力共同富裕工作中的职责作用。
  10月12日,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普定县人民检察院与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秀洲区人民检察院以及民政、慈善、银行等部门通过“云视频”召开联席会议,两地四院及秀洲区慈善总会联合对张龙兄妹进行线上司法救助,共同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
  为使两个孩子今后的生活、学习得到长期有效保障,两地检察机关决定将7万元司法救助金纳入普定县人民检察院《特殊救助对象国家司法救助金长期监管办法(试行)》进行监管,通过金融机构管控体系,改变一次性经济救助方式,采取“滴灌式”分期发放模式,专款专用。
  多方合力帮扶 重拾生活希望
  “我们检察官还为两个孩子带去书包和文具,还会抽时间去陪伴张龙兄妹。”普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荣花介绍,检察院向申请人所在乡镇村委发函提出支持张龙兄妹申请为“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普定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将小兄妹纳入该范畴,每月向其二人发放生活保障金2600元。
  “检察院向张龙兄妹就读幼儿园发函,协调老师给予更多关爱和鼓励,尽可能为他俩创造‘无杂音’环境,避免二次伤害。”周荣花说,检察院与县教育局联系,咨询张龙下一步上小学事宜,协调减免学杂费,请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组织专业力量对张龙兄妹及其爷爷奶奶定期进行针对性心理疏导,加强精神抚慰,消除负面情绪。“我们将小兄妹纳入‘青春向党,无忧成长’关爱孤儿学生计划,由检察干警一对一对其进行长期关爱帮扶。”
  据了解,普定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对张龙兄妹开展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监督,办理变更或指定监护人起诉事项,协调社区、企业为张龙兄妹残障家属提供就业岗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家里面出这样的事情,我真的不晓得说哪样才好。对他们检察官,我除了感谢,还是感谢!”张龙的爷爷说,他们一家会好好照管好张龙兄妹,督促他俩好好学习,不要辜负大家的关爱。
  “普定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一体履职,主动‘向前一步’,对刑事案件被害人能动开展多元化救助,将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让司法助救助的阳光洒进被救助人的心田,帮助他们从困难中走出来,重新点燃生活的希望。”章琛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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