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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工作共商会
  本报讯(通讯员 周长权)为切实加强刑事案件办理的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升刑事案件侦办与指控水平,近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工作共商会。
  双方就望谟县近年来较为多发的盗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就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疑点和难点深入探讨、形成共识,针对日常工作中需要协作配合的工作进行了交流。
  会上提出,证据是刑事案件侦查和起诉的核心,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双方要协同做好刑事指控的证据要求,通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办案咨询等方式加强与公安机关案件会商、研判,实现侦查与指控协同,让每一个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同时,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做好提前介入、案件咨询、证据收集指导、信息互通工作,合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严格按照以证据为中心的审判要求,把好案件证据关,强化公检双方协作沟通,形成机制,使案件会商、研判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畅通信息共享、工作对接、案件讨论,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
  据介绍,今年以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的决策和部署,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抓好案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及诉讼监督工作,确保刑事检察工作有效推进。
  据统计,今年1月至8月,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刑事审查逮捕案件41件48人,受理刑事审查起诉案件221件2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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