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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财起意 女子“顺手牵羊”被抓
  本报讯(通讯员 曾明俊)“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贪“小便宜”顺手牵羊,悔之晚矣。近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以苏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望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月9日晚,苏某某与陈某某、陆某某乘坐罗某某的车到望谟县一乡镇玩耍,期间,苏某某口渴在车上找水喝时,无意发现罗某某车辆副驾驶储物箱内有现金。次日凌晨,罗某某载苏某某、陈某某、陆某某返回望谟县城途中,苏某某、罗某某、陆某某几人下车摘李子后,苏某某最先回到车中,将罗某某放在副驾驶储物箱内的9458元现金盗走。罗某某回到住处发现车内现金被盗后报警。
  经过调查,办案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在一个酒店将苏某某抓获,苏某某到案后供认不讳。
  检察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心存侥幸,一时兴起做出违法行为,让自己追悔莫及。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财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现财物被盗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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