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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电缆线 两人被批准逮捕
■通讯员 游丽娟
【案情回放】近日,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审结一起涉嫌3人团伙盗窃案,其中犯罪嫌疑人廖某华在逃中,廖某银、廖某贵被抓获归案,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廖某华、廖某银、廖某贵系同一村寨邻居,今年5月以来,该三人趁夜深人静无人之际,驱车窜至龙里县某学校建筑工地内,通过攀爬工地围墙进入工地,秘密使用工具将工地上电缆线盗走。被盗走电缆损失价值约53000余元,事后廖某银分赃得7000余元、廖某贵分赃得6900余元。同时三人还多次实施盗窃行为。
【法律解析】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本案中廖某华、廖某银、廖某贵三人以非法占有目的,利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八十七条规定,批准廖某华、廖某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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