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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保障粮食安全 能动司法护航“黔北粮仓”
  本报讯(通讯员 王馨苹)近日,湄潭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调解,就原告湄潭县某村经济合作社(涉百余户农户)与被告贵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有效促成涉案110亩撂荒地在芒种时节的秋粮抢种之际全部复耕。
  2020年1月,原告湄潭县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被告贵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稻+N项目租赁合同》,约定被告租赁原告259.08亩土地以建设稻田综合种养基地,并就土地租金、项目分红等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向被告交付了土地,被告支付了2020年的分红款后开始耕管案涉土地。后因被告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支付2023年土地流转费及前两年的分红款,与原告发生纠纷,经当地村、镇调解组织多次调解无效,原告遂向湄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支付土地租金、分红款、违约金及土地恢复费用。因该案涉及大量撂荒地复耕及百余户农户合法权益,事关粮食安全与社会稳定,湄潭县委常委会开会要求限期办结。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当地镇村领导一起到现场查看土地利用情况,发现110亩土地处于撂荒状态。通过调查了解,被告认为其所承租的土地在2022年干旱后出现稻田渗漏现象,约200亩土地无法保水,无法实施“稻+N项目”(在田里种植水稻养虾),目前只能考虑在部分土地上种植高粱。由于水稻、高粱等均属季节性很强的农作物,如纠纷处理不及时,不能及时下种,将可能导致撂荒地颗粒无收,引发更大纠纷。遂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在镇、村配合下组织开展庭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先解除双方签订的《稻+N项目租赁合同》,由被告于2023年6月21日将租赁土地259.08亩返还给原告,地上附着物归原告所有,土地恢复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对争议较大的土地租金、分红、违约金事项由法院继续开庭审判。目前,被告已将案涉土地返还原告,全部复耕种植水稻、高粱、蔬菜等农作物。
  湄潭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之一,素有“黔北粮仓”的美誉。本案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持能动司法理念,改变“坐堂问案”传统审判方式,深入案发地镇村,深入案涉田间地头,主动对接矛盾双方,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深入了解双方诉求及争议焦点,在此基础上组织双方座谈调解,并结合双方诉求,平衡各自利益,酝酿、提出并在双方努力下完善了调解协议,在芒种的关键节点化解了主要矛盾,保障了撂荒土地复耕,在服务新时代更高水平的“黔北粮仓”建设上体现了新的司法作为。
  由于本案纠纷各方诉求较多,利益纠葛复杂,双方矛盾较大。要在较短时间内全面化解难度较大,但案涉土地复耕具有极强时效性,过了抢种节点将导致当年土地利用价值大幅度下降,让纠纷解决的意义大打折扣。基于这一认识,承办法官强化与当地镇村调解组织及领导的联动配合,从撂荒土地复耕对双方利益的增益性而非对抗性这一共同点切入,抓住了问题的主要矛盾,在当地调解力量的配合下,有效促成双方就撂荒地复耕、附着物权属及土地恢复等事项达成了一致,为护耕惠农、生态治理、保障粮食安全贡献了司法智慧,也为纠纷全面化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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