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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中院 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审结破产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陈维)近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审结铜仁仁都中小企业服务中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都公司”)破产清算案,从立案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到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用时仅37天。这是铜仁市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办理强制清算转破产清算的第一案。
  仁都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0日,由于受到疫情及市场影响,该公司停业多年,股东为解散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法院受理了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了清算管理人。经审查,仁都公司已无财产,符合破产清算条件。清算管理人遂向该院申请转入破产清算。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8日裁定受理仁都公司破产清算。2023年6月16日,该院主持召开仁都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基于公司已无任何资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次日,裁定宣告仁都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仁都公司系小微企业,因该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快速审理程序,通过指导管理人简化程序,整合多个破产事项同步办理;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公告,送达提速、降成本,使得在市场竞争中失败的小微企业及时退出市场,实现市场出清。该院致力探索小微企业快捷、灵活和低成本的市场退出和挽救方式,本案的成功办理,为探索建立小微企业快速救治与市场退出机制积累了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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