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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要“贴地落实”
  ■ 戴先任
  高温劳动保护长期以来都存在一些问题,不少高温下劳动的劳动者仍没能得到有力的“高温保护”。最为常见的就是高温津贴的发放存在落实难问题。比如高温津贴发放打折扣,不发放或以防暑降温“福利”代替。高温津贴属于国家明文规定的津补贴项目,而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福利。以防暑降温“福利”代替高温津贴,显然不妥。
  另外,还存在“冷热不均”的现象,如在国企,高温津贴的落实情况就普遍较好,大型民营企业相对则差一些,最差的就是建筑行业,因为临时性和季节性用工问题,高温津贴落实起来就更困难。而像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否属于高温津贴发放对象,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让不少户外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不到高温津贴。再者,全国各地高温津贴标准不一,虽然近两年陆续有省份上调津贴标准,但上调幅度较小,而且仍有一些地区的津贴标准已多年未涨。
  高温津贴落地不能再“跑偏”和“蒸发”。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有力保障,让劳动者的健康权等权利受到严重威胁,劳动者难以得到应有的“高温保护”,生命健康还可能受到危害。
  除了要发放相关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更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加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如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则视为克扣劳资者工资的违法行为予以惩治等。另外,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与监督,切实解决高温津贴落实难问题。还有必要将劳动基准的适用范畴扩大,让灵活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都能纳入高温津贴发放之列等等。
  另一方面,要能全面落实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按照相关规定,在室外温度达到一定温度时,用人单位还要停止露天作业。要落实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要下到一线、深入一线,切实解决好劳动者面临的问题,让高温津贴能够“贴地落实”。
  总之,保护好高温下的劳动者,需要全力通堵点、破难点、清痛点,让高温劳动保护落到实处,让“高温权益”不再是“残缺权益”“打折福利”,而能成为劳动者切实拥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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