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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美丽贵州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本报讯(记者 任莉)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忠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将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列为2024年重点监督工作。
  此次执法检查历时三个月,深入9个市(州)25个区(县),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60余个点位,对23个点位进行暗查暗访,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基层代表视频会等方式,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情况汇报以及基层人大代表、一线执法人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用法治力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积极为美丽贵州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紧扣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此次执法检查体现出“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做到正确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不走过场,做到有效监督”“强化法治思维,有的放矢,做到依法监督”三个方面特点。
  在围绕中心工作方面,执法检查紧紧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充分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执法检查的政治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在坚持问题导向方面,执法检查综合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查找重点地区、领域和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时将执法检查和暗访发现的问题交办地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上下联动,组织9个市(州)人大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形成人大监督合力。
  在强化法治思维方面,执法检查聚焦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重点法律条文,细化执法检查重点内容,确保执法检查的有效性。还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紧扣法律条款,认真检查法定职责履行、法律责任落实等情况。
  《报告》显示,从执法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修订实施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以实施大生态战略为抓手,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大踏步前进。
  今年上半年,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8%,主要河流水质优良率达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3%,绿色经济占比达46%,30余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成果列入国家推广清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位居全国前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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