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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
“小快灵”立法制止餐饮浪费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遵义四中调研《遵义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办法(草案)》。

  ■ 通讯员 刘幸 记者 姚强
 遵义拥有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出台11件地方性法规,其中《遵义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首个在8个月内起草并完成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餐饮浪费问题,是遵义市“小快灵”立法的生动实践。
  2021年4月,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决定实施两年以来,对遵义市制止餐饮浪费之风,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等活动起到了有力的宣传引导作用,但受讲排场、比阔气、爱面子等不良风气和不文明消费习俗影响,餐饮浪费问题依然存在,制止餐饮浪费已成为社会共识。
  2022年12月21日,遵义市委召开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专题会议,明确由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启动制止餐饮浪费地方立法工作。2023年1月,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完成《办法(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并按照地方立法程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讨论研究和修改论证。2月28日,遵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办法(草案)》。4月27日,遵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办法》。7月28日,贵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办法》。整个立法过程贯彻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接地气、聚民智。
  《办法》共23条,坚持问题导向,直面主要矛盾,建章立制一一提出了细化性和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为了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改善受传统“面子观”影响深,餐饮消费行为铺张浪费的现象,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办法》在总结遵义市各有关单位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从宣传引导方面促进消费观念更新,明确各部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的宣传工作职责。
  《办法》根据不同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类型,明确其义务,规范餐饮经营行为。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明示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等。
  《办法》鼓励饮食民俗活动守正创新,结合绿色餐饮要求,优化饮食份量,避免造成浪费。同时,明确集体用餐的形式为婚丧嫁娶、商务活动就餐,规定婚丧嫁娶、商务活动等集体用餐的组织者应当自觉抵制铺张浪费、攀比等陋习,合理选择用餐形式、餐品种类和数量,从简用餐,避免造成浪费。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承办婚丧嫁娶宴席的餐饮服务经营者提高餐品和服务质量,采用自助餐、分餐制等形式,科学设计宴席菜单,按照用餐人数配置餐品、安排流程、提供餐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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