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07版
发布日期: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
用法治力量保护绿水青山
风光旖旎的兴义市万峰湖“小三峡”。通讯员 张霆 摄

 ■通讯员 陶溪 记者 任莉
  今年1月1日,黔西南州首部跨区域协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万峰湖万顷碧波自此有了“法规利剑”的坚强护佑。
  对于该《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给予“思路清晰、法规有度,充分体现了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的充分肯定。保护绿水青山,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该《条例》的出台实施,只是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用法治力量保护绿水青山的生动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立法理念,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支持、保障和推动作用,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以一个个符合黔西南州实际的法规,生动践行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紧扣建设“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战略定位,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立法,为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运用法治力量破解城市环境治理难题。制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为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供了法治依据;
  以法之力为古茶树“保驾护航”。颁布实施《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茶树保护条例》,通过立法,较为全面、系统地规范了辖区内古茶树资源的保护、管理、研究、开发和利用等各个环节;
  科学立法保护和科学利用草地资源。制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条例》,对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快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作出规定。
  以法治方式护航青山绿水,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一直步履坚定、步伐铿锵。近年来,关乎生态环境的议题,已成为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常规项”。截至目前,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制定法规18件,废止3件,1件待施行。在现行有效14件法规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6件。
  其中,不得不提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大亮点:区域协同立法。
  2017年以前,因为网箱养鱼、钓鱼棚、水上餐厅、水上超市等水上浮动设施泛滥,素有“高原明珠”“垂钓天堂”美誉的万峰湖水体水质一度恶化,“黯然失色”,严重影响了湖区及周边的可持续发展。
  为破解万峰湖污染之困,2017年以来,黔西南州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同广西百色、云南曲靖开展了长达三年的万峰湖清网整治行动,三省(区)共拆除非法养殖网箱53.93万平方米,水上非法浮房、钓鱼棚等设施899个,清理湖面水域面积8.1平方千米、垃圾22万吨。
  法治护航下,万峰湖不仅重现碧波万顷景象,今年8月15日,在贵州省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公布的省级首批美丽幸福河湖名单中,万峰湖名列其中,成为全省3条美丽幸福河湖之一。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用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不断厚植黔西南高质量发展的生态优势,为推动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贡献人大力量。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制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法制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