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黔西市新仁乡化屋村景色。 通讯员 史开心 摄 ■通讯员 罗运欢 苏用林 记者 黄祖祥
近年来,为深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毕节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使命、《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22〕65号)明确毕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区重要目标的贯彻落实,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在毕节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紧扣“两区一典范一基地”战略定位,按照“四个坚持四个全力”的工作思路,聚焦生态环保领域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有力助推绿色发展、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区,为毕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积极贡
献力量。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
大局,全力落实毕节市委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区的重要部署。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国函〔2022〕65号文件,聚焦“两区一典范一基地”战略定位,深入落实毕节市委“1+6+1”政策措施,围绕毕节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每年年初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进行安排。自2021年以来,已将14项工作纳入立法计划和监督议题推进,并采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专题调研等有力措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推动毕节市委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力构建生态环保法治体系。加强
生态环境保护,不仅需要有法可依,更需要有良法可依。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按照“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思路,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截至目前,已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5部,为全市生态环保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力助推生态环保提质增效。在加快推进生态环保特别是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中,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毕节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5次,交办审议意见21条;对全市重点区域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专题询问2次,帮助应询单位在直面问题的一问一答中,理清工作思路、答出责任
担当,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书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毕节新篇章作出积极努力……
坚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力保障蓝天永驻碧水长流净土常在。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聚焦民生,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和践行全过程人民
民主的具体实践,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有效推动解决代表提出的涉及乡村基础设施、饮水工程、环境治理等多个生态环保领域的民生建议165条,真正让代表建议办理“花开有果”“掷地有声”,切实把办理成果转化为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发动全社会共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毕节蓝天永驻、碧水长流、净土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