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涟江上游一角。 ■记者 罗翔
立法先行,良法是善治之始。近年来,黔南州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把加快民族立法和地方立法作为依法治州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立法理念,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支持、保障和推动作用,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为生态之州、幸福黔南高质量发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为珠江流域红水河水系的一部分,涟江河的保护和治理,事关惠水县政治、经济、社会以及人文历史沿革发展的重要命脉,是46万好花红儿女的母亲河。2020年3月1日,随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涟江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正合乎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惠水县人民政府重视从规划引领着手,积极推进涟江流域保护综合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协调,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合理推进流域河道治理、水污染治理、水资源调配以及产业布局,依法有计划地减少和淘汰沿河落后产能,确保各类项目规划符合流域规划所确定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从政策源头开始确保《条例》有效落实。
剑江河是黔南州府所在地都匀市的母亲河,关系都匀城区水安全保障、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流域内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5年7月8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正式公布,于同年8月8日正式施行,并规定将每年的世界水日3月22日定为剑江河保护日。
近年来,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都匀市把剑江河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切入点,从2015年起,以“百亿工程”为抓手,先期投入45亿元对剑江河28公里长的流域进行综合治理,重点实施剑江河源头治理、三江堰水生态修复、南沙洲绿地公园等,对剑江河进行水生态综合治理。
茶产业是黔南州农业六大主导产业之一,茶园面积120万亩,茶叶产量5.8万吨,产值88亿元,产量产值在全省均排第三位。为全面落实好“三茶统筹”“把都匀毛尖品牌打出去”和“全省主推都匀毛尖”的要求,黔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省委、黔南州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力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4年5月17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经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正式实施。黔南州成为全省第一、全国第二个为茶产业立法的地区,也是全省首家将茶产业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地区。
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为民立法、民主立法,找准地方立法“小切口”,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的期盼和要求。如今,在黔南州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实施以来,为都匀毛尖茶产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全州茶园面积快速增长,发挥了法规引领和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为黔南的生态文明建设写下了浓重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