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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大常委会:
打好生态环境监督“组合拳”
安顺市西秀区浪塘村一角。 通讯员 吴忠贤 摄

■记者 张光平
  近年来,安顺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聚焦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和世界级旅游景区的打造,综合运用立法、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法律赋予的职权,打好生态环境监督“组合拳”,久久为功,依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开展环保行活动既是对各地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一次检视,同时也是一次全面的普法之旅。”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未泓介绍,今年6月25日环保行活动启动,安顺市各级人大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点和优势,运用环保行监督品牌,将贵州环保行作为宣讲生态文明领域法律制度的重要载体,作为展示安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持续推动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
  据了解,今年贵州环保行活动开展期间,安顺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点位等开展监督,以污染防治五场战役为重点,依法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及固废治理战和乡村环境整治战。
  聚焦“生态、形态、业态”,围绕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和世界级旅游景区打造开展监督。详细了解安顺市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河流治理、水质检测,湿地保护、修复、利用等方面情况,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化解思路和建议,努力提升旅游业优势转化。
  优良的生态环境,让安顺再添新名片。今年5月,安顺市荣获“中国十大秀美之城”称号。
  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着力构建符合安顺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2015年,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为了更加有效地以法管“园”、以法促“绿”、以法治“水”,安顺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先后制定施行《安顺市虹山湖公园管理条例》《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安顺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不断构建安顺生态文明建设“四梁八柱”,在法治的轨道上把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推向深入,以实际行动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高水平保护。
  当前,按照可操作、有特色、不抵触的原则,安顺人大围绕中心城区开展《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适用性。并向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寻求指导和帮助。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众之智,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法治的力量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常态化、机制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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