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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法院出台意见推动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
  本报讯(记者 龙立琼)近日,息烽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方案》要求,出台了《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回应新时代“三农”发展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全面助力息烽县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工作。
  《意见》强调,息烽县人民法院将紧紧立足主责主业,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聚焦“33844”工作主线,找准司法服务县域乡村振兴的切入点、着力点和侧重点,着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入县域乡村振兴工作,妥善处理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立足息烽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该院将紧紧围绕如何服务“农业、农村、农民”,如何按照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指出,息烽县人民法院积极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推动形成涉“三农”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矩阵,在息烽县党委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丰富“1+1+3+N”诉源治理模式和“四心工作法”工作经验,推动“三农”纠纷前端实质性化解。积极发挥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解纷功能和“分流阀”作用,推动家事纠纷、相邻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纠纷案件通过多元解纷方式一站式化解,引导当事人形成“和解优先、非诉其次、诉讼兜底”的解纷意识。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通过与行政机关等协调联动的方式妥善化解涉“三农”行政争议纠纷。深入推进执源治理,积极探索创新执源治理工作方式,通过“内外联动”推动执源治理工作实质化运行。推动在法院内部形成“立审执监访一体化”工作联动机制。对于包括涉“三农”纠纷在内的案件,贯彻落实“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在立案、判前、判后等环节开展释法、答疑以及文书示警等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做到每案必提醒、每案必督促,推动执前和解,提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减少诉累、实现“双赢”,降低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数量。推动在外部形成各单位协调配合联动机制。持续推动执源治理全面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力推动访源治理,设立专门信访接待窗口,认真收集涉“三农”纠纷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综合运用审判职能,优化涉“三农”纠纷涉诉信访办理程序。积极通过院长信访接待、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妥善处理涉“三农”信访案件,强化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救济,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意见》指出,息烽县人民法院将优化司法服务,打造涉“三农”纠纷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登记立案,当日移送审判”。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带给群众良好的诉服体验,运用司法救助保护困难群体合法权利,构建涉“三农”案件“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标准。
  根据《意见》规定,息烽县人民法院将依法惩处对红岩葡萄、石硐猕猴桃等农产品实施的犯罪行为,切实守护好农民的“钱袋子”。助力深化“三权分置”改革。聚焦“耕地、林地、宅基地、村集体建设用地”四块地,妥善审理农户承包地、林地有偿退出、出租、转让等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规范有序推进耕地、林地使用权流转。以人民法庭为桥头堡,拓展人民法庭服务农村“五治”新途径;以法官工作站(点)为触手,把巡回审判、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等活动有机结合;以村居司法联络员为纽带,构建全覆盖式纠纷超前预警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提前发现源头化解。结合“护航农事”“巾帼建功”“绿色营商”特色法庭创建重点,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中的突击队和先遣队作用,更好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依托“红色天平·息法先锋”党建品牌,传承红色司法基因,主动把党建工作融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当中,将党建服务的切口精准对焦乡村振兴发展需求,探索出在党建引领下的司法助力乡村振兴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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