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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立法工作机制 全面助力高质量发展
  ■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余敏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省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时代立法要求,创新行政立法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行政立法工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提出立法项目 96件,省政府作为提请审议主体的 78 件,比上一届增加 8件,有力服务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省政府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按要求提交省委审议,确保党的领导贯穿行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做好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衔接,将其中需要省政府提案的立法项目全部纳入省政府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
  坚持创新机制,提升行政立法质效。创新立法风险评估机制,出台政府立法风险评估办法,运用到地方金融监管、辅警等法规,近年来立法风险“零发生”,得到司法部肯定。创新预备项目管理机制,出台预备立法项目评估办法,细化12项评估指标,对长期挂账,不启动、不推进的项目予以清退,极大地提升了部门对预备项目的重视,预备项目质量不断提高,为正式项目打下坚实基础。创新规划计划督促落实机制,制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落实办法,在政府立法规划中期和结束时,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及时跟踪了解、调度立法规划计划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创新建立内部研稿会制度,打破以往“一人一事一项目”承办模式,厅机关全体立法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研究讨论,推动立法质量稳步提升,加快立法人才培养和成长周期。
  坚持服务发展,高质量推进立法项目。聚焦主战略主定位,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2023年省司法厅承担法规类正式立法项目9件,推进预备立法项目16件。聚焦产业发展,推动制定、修订数据流通交易促进、反不正当竞争、旅游、体育等条例。深化大数据领域立法系统化布局,打造大数据立法矩阵,在全国率先开展数据流通交易立法,将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数字政府建设、算力算法等立法项目纳入政府立法规划,为贵州奋力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提供法治保障。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食品安全、农村供水、慈善等领域打出立法组合拳,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聚焦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围绕群众急难愁盼开展立法实践,完成物业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司法鉴定等立法,为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供制度支撑。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高质高效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交办的各项立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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