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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试作弊 4人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廖尚海)近日,岑巩县人民法院在岑巩县第一中学巡回审理一起“考场窃听风云”案,以校为庭,以案释法,给在校师生上了一堂别样的普法宣传课,庭审现场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旁听。最终,四名因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两年。
  2022年7月初,岑巩县驾照考场内,一男子在考试中三心二意,磨磨蹭蹭,这与考场内认真应对考试的其他考生显得格格不入。其间,男子做出聆听的动作,似乎在等待相关指令。男子的可疑行为,引起民警怀疑。认真判断后,果断将男子带出考场。经查,民警发现男子身上携带了微型摄像机、蓝牙耳机等装备。
  经调查发现,男子于考试前通过网络与一陌生人取得联系,对方承诺只要按照指示,保证男子能顺利通过驾照考试。随后,男子支付了相关费用,并购买了上述设备意图在驾照考试中蒙混过关。
  就在民警调查期间,考场内再次发生考生作弊的情况。岑巩公安决定立即展开收网,一举将4名嫌疑人抓获。
  据查,2021年初至2022年7月期间,被告人李某、陈某华、吴某祥、姚某州相互认识后,相约通过介绍和帮助考生通过佩戴微型耳麦、接收器、微型摄像头等作弊设备进入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考场作弊的方式,组织考试作弊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吴某祥获利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姚某州获利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陈某华获利人民币3000元。
  经岑巩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姚某某、吴某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吴某某、姚某某、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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