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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法官学法律
克服难点化解纠纷
  9月22日,记者就本案在执行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解决措施、执行质效等情况,采访了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石玉。
  记者:本案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哪些难点?是如何解决的?
  法官:本案在执行中,遇到两个难点,我们均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一个难点是被执行人有多个执行案件,亦有多起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其他法院尚未执行到位,被执行人深陷“三角债”“多角债”,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已被他案查封、冻结,账面上无可供执行的资金,公司经营困难,被执行人存在消极、疲软、抵触情绪,起初对本案执行重视不够,未主动到本院申报财产,亦未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事宜。
  法院工作人员到公司与在场负责人沟通,通过释法析理、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重视该案件执行,主动清理公司近年来的账目和合同,申报财产包括不限于对外债权,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事宜。
  第二个难点是申请执行人未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生产设备、扣押车辆,但被执行人与其他公司的订单正在履行中,一旦将生产设备查封,企业就会被迫停产,并且会出现新的债务。
  法院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努力从分歧中找到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让申请执行人明白“鱼死网破”并不可取,能从被执行人处收回债权才是上策;让被执行人明白企业有继续经营下去的希望,不能“破罐子破摔”,而是应该积极面对困境,妥善解决目前正在执行的案件。最终申请执行人感受到被执行人态度的转变,同意对被执行人生产设备和车辆实行“活封”。
  记者:法官对被执行人的生产设备及车辆采取“活封”措施,此举对执行有哪些好处?
  法官:对生产设备及车辆采取“活封”措施,既没有损害到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也没有影响到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
  该措施降低了相关强制性执行措施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破解了全面查封后企业无法继续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困局,最大限度维护案件双方合法权益,既保障了民营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同时,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的“善意”,从而让被执行人转变态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盘活企业,用产值增收还债,良性互动,积极主动配合执行,这样更有利提升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让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早日得到实现,为进一步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记者:法院向被执行人的债务人(数十家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收到哪些效果?
  法官:协助执行通知书发出后,法院得到三个方面的效果。一方面让被执行人的债务人有紧迫感,积极核对账目、完成结算,履行付款义务;另一方面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院执行的力度和决心,从而推动被执行人从消极应付转变为积极主动收账,以归还本案债务;最后让申请执行人感受到法院在积极履职尽职,穷尽执行措施促进本案执行,即便本次执行未完全实现债权,申请执行人更容易接受本案和解分期履行。
  记者: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法院此次执行有何评价?
  法官: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白云区人民法院的此次“活封”执行均很满意,把本已陷入僵局的债务“盘活”了,此次执行充分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很好地诠释了什么是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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