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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检察院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效
  本报讯(通讯员 范秀静 吴光巍)为提高办案质效,推动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贵定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例讲评活动,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业务、指导业务、促进业务的工作导向。
  近日,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范秀静以《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题讲述了自己办理的一起以“假病情”(虚构外伤原因、隐瞒不符合报销条件真相)方式诈骗国家医疗保险专项资金的案件。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前,检察官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督促开展追赃挽损工作,规劝当事人及时退回被诈骗医保基金1.8万余元;案件办理中,积极自行补充侦查、开展社会调查以及向特邀检察官助理充分了解医保报销条件和程序等专业知识,厘清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争点,准确适用法律,取得了良好的案件办理质效。
  “该案是一起发生在农村地区因受伤后经济困难而引发的诈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案件,欺诈骗保行为为何屡禁不止,反映出医保领域仍存在行业乱象问题。”范秀静介绍道,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与主管单位(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主动作为,采取走访调查、座谈会、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找准症结、抓住要害、对症下药,向县医疗保障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从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程序、医保外伤调查及法律政策宣传等方面加强行业监管,以“我管”促“都管”的能动履职,帮助行业部门进一步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消除隐患,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点评员指出,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履行主导责任,自觉将履职办案放在中心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责任和担当。检察机关要继续通过依法打击医疗领域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形成“不敢骗”的高压态势、“不能骗”的监督防线;筑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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