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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拐卖儿童11名 余华英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讯(记者 张斌 贾华)9月18日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法院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
  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案处理)、杨某兰(另案处理)介绍,在当地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两人共拐卖儿童11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延伸阅读】
  2023年7月14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贵州法治报》两名记者获准进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本案庭审旁听。
  当天,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案一审,从上午10点庭审到下午14点,审判大厅内一片严肃、秩序井然,除公诉机关、法院审判法官、人民陪审员外,杨妞花等多名原告及其辩护律师,坐在原告席上,目光不时聚焦被告人余华英。
  随着7月14日本案庭审结束,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择日宣判。记者走出审判大厅后,见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及人行道上,挤满了来自全省多地的寻亲志愿者家属,他们不停地安抚杨妞花等多名原告,鼓励杨妞花安心等待人民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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