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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法院“现场勘验+巡回调解”化解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黎丽 记者 罗翔)“本以为你们只是来查看一下现场,没想到法院直接帮我们两家把问题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日前,平塘县人民法院牙舟人民法庭通过现场勘验+巡回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两起恢复原状纠纷。
  据悉,原、被告系寨邻关系,双方因修建农田通道多次发生争执。被告罗某某为泄愤于2023年4月将原告刘某某修建的通往其田地的小桥毁坏。双方矛盾经过村、镇两级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后,原告刘某某于今年7月将被告罗某某起诉至牙舟人民法庭,要求恢复原状。被告罗某某在收到原告诉状五天后,同样以原告刘某某也破坏其修建的农田通道为由起诉至法庭让刘某某恢复原状。
  考虑到两家积怨已久,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矛盾升级,引发更多诉讼,不利于邻里关系的修复,承办法官与当事人一起走入田间地头进行现场勘察。承办法官结合现场情况,厘清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引导双方相互谅解、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出材料,双方共同出工将被告损坏原告修建的小桥恢复原状,原告还自愿将其管理使用的通往被告家田的田埂让出给被告作为公共通道,达到共赢的效果。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牙舟人民法庭走好“枫桥路”的生动实践,法官不只是坐堂办案,而是深入田间地头,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下一步,平塘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发力,始终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深入基层了解案件最真实的情况,做好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调解工作,为建设法治平塘、平安平塘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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