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工作人员组织三方进行诉前调解。 本报讯(通讯员 唐璐琦 陈燕记者 罗翔)今年8月上旬,唐老伯和工友一行19人来到龙里县人民法院,想要回自己被贵州某建筑工程劳务公司拖欠的工资。
“法官,你看我们这个情况,工资还要得回来不?”“法官,我们和他们没有签合同的,但是我们这些人是真的在他们工地上干活的,我们这里有他们和我们共同签字的工资造册,你看下。”“像我们这种情况,打起官司来是不是很耗时间?”“我们真的也是没有办法,工资结不到,家里面又还要养家糊口的……”唐老伯和工友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向法院诉前调解组的工作人员说道。
工作人员一边安慰唐老伯一群人,一边根据大家提供的工资造册认真核对,同时还就唐老伯一群人说的务工情况进行核实。“唐老伯,你们看这样,我们也知道了你们的情况,但是有些实际情况,我们需要和发包方、以及招聘你们去工作的这个老板核实,今天你们就先回去等一下,我们一定尽快帮你们解决这个问题!”
待唐老伯一群人离开后,工作人员根据他们提供的电话与“老板”杨某某取得了联系。经过核实,杨某某也承认自己与唐老伯等一群人就劳务项目、工资结算等达成了口头约定,工资清册也确实是双方核对清楚的。杨某某也表示,自己不是不愿意给,是因为发包方没有结清自己的工程款,所以自己无法支付唐老伯一群人的工资。
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诉前调解组的工作人员又联系了涉案的发包方贵州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就该案情况与该公司进行核实。
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8月17日上午,唐老伯一群人、杨某某及贵州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代表来到法院,就该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三方就案涉情况一一核实,确定差欠的农民工工资具体数额,并就唐老伯一群人的工资逐一核对。核对清楚后,工作人员组织三方就如何支付进行协商。
经过工作人员仔细释法明理,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贵州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先行从差欠杨某某的工程尾款中拿出50118元支付给唐老伯一群人,剩余的质保金在工程收尾工作完成后,再支付给杨某某。
“各位叔叔伯伯,你们看下,因为今天我们是组织大家集中诉前调解,你们现在签字的这份调解协议我先读一遍给大家听,你们有不懂的随时可以问我。我读完以后,你们没有意见,就在上面签字盖手印,这个协议就生效了。协议和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他们没有按时支付给你们工资,你们就可以拿起协议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待工作人员读完调解协议,大家纷纷点头表示同意,随即在该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
“法官,我们还怕到时候打官司时间拖得久。没想到这个诉前调解也能把问题解决了,还这么快,好得很!”签完字后,唐老伯和工友们纷纷表示。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只是龙里县人民法院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的一个小缩影。据悉,2019年以来,龙里县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为民触角,成立诉前调解小组,形成“1+1+N”调解模式(即以1名员额法官为主导,1名法官助理为辅导,多名调解员为引导的调解模式),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糟心事烦心事。同时,加大在保障民生问题解决等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积极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切实保障好农民工合法利益。2023年以来,龙里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共计成功化解追索劳动报酬类矛盾纠纷62件,涉及73人,化解劳务合同类矛盾纠纷18件,涉及20人,共计为农民工追回薪资3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