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罗甸县玉湖码头水上市集。通讯员 史传鸿 摄 游客在贵州省荔波县小七孔景区游玩。 通讯员肖伟 摄 ■通讯员 刘雪红 肖家云
黔南州是长江、珠江上游的生态屏障,林地面积2615万亩,森林面积2586万亩,公益林面积140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8.17%,森林蓄积量8000多万立方米,绿色“家底”非常丰富。
如何盘活绿色“家底”,推动“绿色颜值”向“生态价值”转化?这是摆在黔南州各地检察机关面前的重点难题。
国发〔2022〕2号文件下发后,黔南州各地检察机关在大胆探索以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林业创新改革的进程中,作出了回答:以“碳”为突破口,锚准“碳中和”目标,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托互助协作机制、替代性修复举措和“最强外脑”,形成了检察履职保护黔南生态资源的“最优解”。
创新建立互助协作机制破除信息壁垒。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牵头与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公安局、州林业局等8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衔接的实施办法(试行)》,与黔南州林业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就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办案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2022年以来,黔南州检察机关与林业行政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21次、收到林业部门移送索46条,初步实现了森林资源环境类违法行为“行政监管—刑事打击—公益追责—生态修复”闭环处置的管理模式,成功推动全国首个金毛狗蕨生态修复基地落户三都自治县。
替代性修复举措破解公益诉讼案件执行难题。针对公益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无实际赔偿能力等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引入护林护鸟、劳务代偿、购买司法碳汇等多种方式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2022年以来,黔南州检察机关共办理通过劳务代偿、购买林业碳汇等替代性修复的公益诉讼案件17件,其中涉及购买林业碳汇案件8件,认购金额18.5万余元,认购碳汇量3186余吨。既考虑了林业资源受损害后及时修复的问题,又兼顾了行为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多方共赢。
借助“最强外脑”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黔南州检察机关积极向相关单位发函,推荐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检察机关特邀检察官助理和“益心为公”志愿者,组成公益诉讼办案“最强外脑”,在林业资源保护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等方面协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为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和技术基础。
目前,黔南州各地检察机关共聘用具有林业专业知识特邀检察官助理16名、“益心为公”志愿者28名,组成“最强外脑”,已协助检察官开展案件线索研判、调查取证、公开听证等具体办案工作40余次、出具评估意见44份,让特邀检察助理和“益心为公”志愿者与检察机关并肩作战,助力检察办案。黔南州人民检察院通过在三都自治县开展生态环境案件碳汇认购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损害工作,形成了“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办案模式。截至目前,该模式的林业碳票交易已完成9笔,交易金额约13万元。
据了解,2022年以来,黔南州各地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林业公益诉讼案件11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含刑附民)75件,行政公益诉讼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4件;补植苗木34.6万株,复绿3657亩,起诉索赔并经生效判决、调解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等5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