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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检察院为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提供综合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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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检察院为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提供综合司法保护
本报讯(通讯员 江娜 程新栋)为加强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保护,消除军人安心服役的后顾之忧,今年以来,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打造“花蕾护航·和你一起”未成年人检察特色品牌,努力为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切实护航“军娃”健康成长。
完善配套方法,构建保护机制。福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形成了《加强福泉籍(驻泉)现役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协作配合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司法保护情形、线索发现及处置等十五条为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提供综合司法保护的具体措施,织密了保护“军娃”的防护网。
强化保护措施,畅通服务路径。福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司法办案,开通服务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绿色通道”,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多种方式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结合检察开放日,该院深入“军娃”就读较多的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军娃”安全自护、遵守规则、崇尚法治的意识和能力。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联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对“军娃”就读较多的学校进行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对校园及周边食品、药品等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审查案件及日常工作中提高线索意识,该院对于发现军人家庭存在困境未成年人需要救助的,及时反馈线索问题,达到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聚焦综合保护,持续推动关爱。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将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纳入该院“花蕾护航·和你一起”未成年人检察特色品牌常态化抓落实,以坚实的检察力量携手未保委、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教育局等多部门形成专业化关爱队伍,构建综合司法保护平台和立体保护网络,全面深入开展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综合司法保护,共同持续护航“军娃”健康成长。
今年以来,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军娃”就读较多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6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500余份;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监督检查2次,检查学校8所,反馈整改问题5个;针对退役军人困难家庭开展司法救助1件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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