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综合
第03版:以案说法
第04版:贵在执行
标题导航
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依法保障申请人权益
案款已足额向申请人发放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晴隆法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花溪区法院 顺利执结一起邻里纠纷案件
习水法院 积极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建设
册亨县开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新模式
惠水法院摆金法庭:巧用“支付令”减轻当事人诉累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花溪区法院 顺利执结一起邻里纠纷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 鹞志能)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涉邻里案件时,秉持以调促和,力争修复邻里关系,同时对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的顺利实现。
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某村相邻两户村民罗某某、陈某某及王某某、刘某一、刘某二因房屋排水问题产生纠纷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便趁申请人陈某某无人在家之际,将陈某某家位于侧门用于通行的楼道堡坎私自损毁,两家关系彻底闹崩,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均无果。罗某某、陈某某便将王某某、刘某一、刘某二诉至花溪区人民法院。经该院审理后,判决王某某将被毁堡坎恢复原状。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邀请村委会调解工作人员进行调解,被执行人王某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经多次调解,被执行人王某某口头答应会尽快履行,但均未履行。据此,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实施十五日的拘留措施。
在对被执行人王某某的控制过程中,该院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及其子女再次释法析理,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后果,试图让其子女说服其履行相关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判决义务。
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宣读相关拘留手续后,便将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至贵阳市第一看守所进行拘留。
在采取拘留措施后,考虑到邻里纠纷的特殊性,该院再次向被执行人王某某耐心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打破了僵局,被执行人认识到对抗法律的后果,承诺履行恢复义务。花溪区人民法院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措施,至此,本案得以执结。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制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法制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