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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环境
——贵阳中院成功审结两起生态流量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清水河某水电站。

  ■记者 贾华
  编者按:今年6月5日是第五十二个世界环境日。世界环境日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贵州省生态环境系统、司法机关、环保NGO(非政府组织)等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打击各类环境犯罪,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重大贡献。其中,有两起关于水力发电站生态流量断流影响生态案件,是历年来各单位办理的环境案件中少见的类别,也是贵阳市相关各方首次联动集中办理的首批有关生态流量断流的案件。本报将这两起案件的发生、发现、取证、调解、执行全过程呈现出来,以飨读者。
  公众监督:发现两河道断流、脱水
  2022年初,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在对贵阳辖区河湖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贵阳与黔南交界的清水河主河道(干流)存在断流、脱水现象,未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使数公里主河道干涸并造成水环境严重损害。巡查到猫跳河时,发现修文县与清镇市交界的猫跳河某电站下游主河道(干流)也存在断流、脱水现象。
  随后,该中心邀请专家、律师多次前往调查核实,清水河某水电站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当时无下泄生态流量要求,对电站拦水大坝并未设计下泄生态流量通道。故电站只满足发电需要,未下泄必要水量,造成清水河一段主河道常年断流、脱水。猫跳河某水电站由于该厂对管理范围理解有误,而未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
  随着国家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及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的推进,水务部门明确了电站必须下泄生态流量并要求电站按标准下泄流量。2022年4月,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配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到清水河某水电站、猫跳河某水电站下游干涸主河道作了证据保全。
  法院审理:达成共识推进整改
  2022年4月22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提起公益环境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清水河某水电站、猫跳河某水电站按照管理要求下泄生态流量。
  2022年6月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同时开庭审理了该中心诉两家水电站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
  在庭审中,清水河某水电站认可其未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的事实,表示要积极履行好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按照管理要求下泄生态流量,对环保组织的监督表示感谢,并提出了分步采取临时措施及永久性措施,妥善解决生态流量下泄的整改意见。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表示同意该水电站在公众监督下,委托技术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整改。
  鉴于双方在整改上达成了共识,法庭休庭组织双方进行了协商,在整改方向、时间节点、公众监督等方面初步达成了框架协议。并由法院再组织双方协商并邀请专家及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完善各环节细节,确保被告能尽快完成各项工作,早日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
  在开庭前,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确认猫跳河某水电站已于本案开庭前执行了生态流量泄放,停止了对猫跳河主河道(干流)断流、脱水的生态环境损害,并启动了临时视频监控设施。
  监督执行:多方助力整改见成效
  2022年6月30日,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主持,在省水利部门水行政专家和水利设计院的参与下,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与清水河某水电站达成调解协议。该水电站承诺:当年汛期结束后立即采取临时措施,确保下年3月底下泄生态流量。同时立即实施永久性下泄生态流量工程,保证在2025年底投入使用。
  2022年12月6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人员来到猫跳河某水电站,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当地水务局、该电站技术人员一道,共同制定生态水流量下泄第三方监督方案。
  2023年1月12日,该中心邀请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当地水务局、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某水电站相关人员来到大坝,用集体智慧共同为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制定监督方案。
  据悉,猫跳河某水电站于今年1月完成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使用后,不定期通过现场查看在线监测设备中的生态流量下泄数据,并采取拍摄流量下泄现场照片的方式进行第三方监督。同时,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也不定期请该电站发送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中的视频查看生态流量下泄实时数据。这一有力的整改措施得到多方肯定。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人员日前在猫跳某水电站回访时,现场看到某发电集团领导、当地水务局工作人员也在此查看放水流量水情。据介绍,截至目前,猫跳河7座水电站全部实现生态流量下泄。
  近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联合贵阳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当地水务局监管人员到清水河某水电站查看生态流量情况,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调解执行过程中的现场调查。该中心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在坝前安装视频监控,定时监控临时措施生态水下泄情况;建立下泄流量监管台账,确保每半月下放约13万立方米水量对下游河道补充生态用水;疏通坝前及导流洞之间的河床,使坝下水体与导流洞之间水体形成贯通。该水电站负责人听取并采纳了以上建议。
  同时,经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审判庭协商,将于近期会同设计单位、水电站、贵阳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当地水务局、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下一步第三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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