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共商下泄生态流量整改事宜。 对话法官
近日,记者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采访了参与审判这两起案件的法官宋丹、罗光黔。
宋丹表示,这两起案件是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在处理过程中,尊重历史,尊重科学,体现了法院与民间环保组织、企业,为了实现经济、生态双赢,守住两条底线的有益尝试。
“贵州地处长江上游,是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屏障。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贵州环境司法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两起案件,是由公众积极参与,民间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行政机关跟进,司法提供保障,多方合力才形成的多元共治良好格局。”宋丹说。
罗光黔表示,这是省内首批涉水电站生态流量断流影响河流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环境资源审判庭接到民间环境公益组织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起诉后,法庭非常重视,立即组成合议庭审,两家电站也积极配合,均表示要积极整改。
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框架协议,由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进行长效监督,猫跳河某水电站及时采取放水措施,保证河谷不断流;清水河某水电站暂时采取断续式开闸放水,并立即着手修建副坝解决长效流量问题,确保2025年前完成。两案体现了法院守住两条底线,兼顾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共赢的司法态度。
“两起案件同时受理、同时保全、同时开庭并组织调解。最终取得这样良好的效果,相关各方都表示满意,这也是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智慧的具体体现。”罗光黔说。
对话环保NGO
就这两宗案件的成功解决,记者日前采访了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黄成德。
据了解,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是贵阳市首家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环保组织,于2010年3月创建成立。
据黄成德介绍,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围绕贵州省、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以全新的公众监督模式,整合现有法律赋予的7种监督主体(即人大、政协、行政、司法、新闻、NGO、公众),组成强大的专业队伍,配合省、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政方针,并结合实际深入学校、社区、机关、企业开展公众环境教育以及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活动,已成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一支生力军。
黄成德说,生态流量是水流区域内保持生态环境所需要的水流流量,一般建设水坝的时候有最小生态流量的要求,是维持下游生物生存生态平衡的最小的水流量。
“我中心以环境公益诉讼形式,有效地打击了各种环境破坏活动,保护了公众环境安全;受法院委托,以独创第三方独立监督模式,对违法企业实施第三方监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促使企业依法依规保护环境;与企业达成共识,以共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形式,打造非对抗型的社会环境治理模式。”黄成德说。
黄成德评析,上述两案所涉两条河均是长江重要支流,诉讼请求要求的下泄生态流量,是实现流域生态平衡的重要指标。上述两案的受理及处理,旗帜鲜明地表明,一切主体必须依照法律和行政管理规定,合理利用和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