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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检察院: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
  ■ 通讯员 陈欢
  今年以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农村地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不力问题,深入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足民事检察职能,积极主动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为构建和谐平安乡村、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更多检察实践和法治力量。
  “幸好有检察官帮我,要不然我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办哦。”乌当区偏坡乡85岁村民陈某感激地说。陈某系无子女独居老人,5年前陈某与其侄女陈某珍等3人签订赡养协议,约定由陈某珍等3人轮流赡养陈某,后因发生纠纷,其中两位侄女长时间未履行约定,仅有陈某珍照顾老人。
  偏坡乡司法所及陈某家族人员对赡养事宜进行了调解,但无果。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在走访中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作为,派员前往陈某家中实地了解,知悉陈某有意愿与未履行赡养协议的两位侄女解除协议,但不知如何走法律途径,检察官遂向陈某详细宣传了民事支持起诉的相关规定,陈某经充分考虑后现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针对这一案件,检察官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快速分流、快速审查,在最短的时间内向乌当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积极维护和保障了陈某合法权益,让其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同时,该院结合本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村民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促进村风改善和乡村治理。
  “我们办理的是一个案件,但对于当事人,落到个人、家庭身上就是足以撬动他们生活的杠杆。所以我们必须用心负责的办好每一起案件。”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乌当区百宜镇村民陈某系某农旅开发有限公司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因交通事故受伤致1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劳动能力丧失,无经济来源,家庭陷入困境。陈某多次与公司商量赔付金额,但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只好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经询问当事人、实地了解具体情况后,认为陈某与某农旅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用工协议,并实际提供劳务服务,双方形成劳务法律关系,公司应当为遭受人身损害的陈某承担赔偿责任,陈某依法主张赔偿的请求应予以支持,遂向乌当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助力受害人维权。
  同时,检察官悉心安抚情绪激动的陈某,进行心理疏导,防止其发生极端行为。
  “群众身边的小事、小案,但又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彰显新时代检察人的使命和担当,以能动、积极之姿态,聚力农村地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回应群众的期盼,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每一件小事,通过办理一个个案件,持续传递检察情怀和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农村弱势群体保护,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依法能动履职,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民事和解、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多方式解决法律诉求,为促进良法善治、助推乡村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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