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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身份”的实习生,权益如何保障?
以案释法
实习生不是廉价劳动力
实习生维护权益需要完善的法治撑腰
为职校生实习撑起“保护伞”
健全保护机制是解题关键
保障实习生权益亟待法律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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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校生实习撑起“保护伞”
记者 张永霞
学生实习是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乎学生的职业获得感,也关乎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质量。那么,学生在实习期间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寻求哪些法律法规支持,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权益?对此,记者采访了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钊,为广大职校实习生送上一堂法律课。
记者: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平稳有序、各具特色开展的同时,实习实训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请您谈谈当前有哪些法律法规保障实习生合法权益?
刘钊:2022年1月,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各个方面对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提出了相关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以有关部门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实习协议,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实习协议法律关系有别于劳动合同关系,实习协议应当包含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报酬、支付方式、劳动保护、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违约责任等内容。
记者:实习是否可以加班、上夜班?对于实习岗位,有没有什么特别规定?
刘钊:《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而就实习工作内容和岗位,《规定》要求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能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记者:学生实习报酬发放有无标准?实习单位能否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刘钊:就实习报酬方面,实习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报酬标准和实习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实习生适当的实习报酬。其中,在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此外,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记者:从实习生个人角度而言,应当从哪些方面维护好自己在实习期间的基本权益?
刘钊:第一,参加实习前,务必与实习单位、学校就实习期间的各项权利、事宜进行磋商,并签订《实习协议》,以此约束实习单位,并通过书面方式固定相关事实,在以后产生争议纠纷时作为维护个人权益的基本证据。第二,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即对应实习单位的基本义务,实习生应当全面学习《规定》和相关法律知识,了解自己享有哪些基本权利,例如有权获得适当的实习报酬,有权拒绝加班,有权拒绝从事相关禁止性工作和工作场所,有权要求学校和实习单位依法购买实习责任保险等。第三,实习过程中一旦发生实习单位侵犯个人权益的现象,实习生应当主动向职业学校、教育部门等有关单位报告和投诉,请求获得保护。超出职业学校和教育部门职能职责范围的问题和诉求,可收集证据后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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