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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检察院:打响知识产权专项保护“攻坚战”
  本报讯(通讯员 李奇应 黄韵菡)近年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专项工作相结合,通过案件办理,“两长”座谈会、领导挂点企业帮扶、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法治宣传等方式,共同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保持高压态势严打击。近年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民企案件审查逮捕14件40人,审查起诉15件30人,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3件4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坚持刑事打击和经济制裁相结合方式,对提起公诉案件均建议适用罚金。切实让侵犯知识产权被告人在接受刑事打击的同时,又接受经济处罚,让其不敢犯、不能犯和不想犯,从源头上防止违法犯罪的发生。
  深挖线索提效能。为发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知识产权线索,进一步提升“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专项行动工作质效,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以大走访活动为契机,集中统一开展民营企业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按照集中走访方案要求,主动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深入企业办公场所宣传法律政策,提供法律咨询,注意发现收集线索,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存在问题的困难,通过走访、调研,共收集线索20余条。以开展“两长”座谈会为契机,通过与企业家面对面交谈,认真听取企业家的诉求,立足检察职能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凝聚合力助发展。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收集到有关涉民企的案件线索和日常工作中受理涉民企案件,及时启动研判会商机制。与该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和第四检察部进行分析研判,报主管检察长审批后按条线职能分流到各业务部门办理。对涉嫌骗取贷款、高利转贷、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民企类犯罪线索及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串通投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线索以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或部门以罚代刑不及时移送涉民企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对涉民企犯罪有案不立等线索,分流到该院第一检察部办理。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行政诉讼、生效民事裁判及行政非诉执行、支持民营企业起诉等问题线索分流到该院第二检察部办理。对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线索,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实现7日答复,3个月办结,及时主动反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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