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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法院创建“无诉村”赋能基层治理
■通讯员 杨梅 记者 罗翔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罗甸县人民法始终以“无诉村”创建
  为切入点,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助力构建“法治、德治、自治、共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今年以来,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42起,诉讼案
  件降幅11.04%,创建“无诉村”3个。
   坚持诉源治理
  2022年,罗甸县边阳镇翁定村张某在陈某处订购一张定制木桌,双方约定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定制款项12000元,陈某在收货后认为与自己当初定制样式不符,迟迟不肯付款,张某遂上门讨要款项,双方互不相让,导致双方在陈某家大打出手。罗甸县人民法院边阳人民法庭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会同边阳镇综治中心、翁定村村委会、调解员一起做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最终达成了陈某支付8000元家具定制款的协议并当场支付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坚持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民调、公调、诉调三结合,抓住社会矛盾源头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罗甸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强“无诉村”和谐共建工作中,该院着力进行矛盾源头排查治理,在边阳、罗悃、茂井3个派出法庭辖区设立法官工作站3个、巡回审判点7个;辖区调解组织18个,调解员46人,实现调解组织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
   延伸司法服务
  2022年以来,罗甸县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以自治为基础,积极指导辖区村规民约制定工作,促进村民共同参与、共同制定、共同遵守村规民约,进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真正实现“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
  罗甸县人民法院各基层法庭定期组织村组调解员进行培训,以德治为引领,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技能,动员本村有声望、好口碑的群众充当调解员深入到村民家中解纠止纷,实现依法治理和村民自律和谐统一。各村挖掘德法双馨的优秀代表,带领群众改风俗、立章程、定规矩,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法治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与保障,罗甸县人民法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综治大格局,通过张贴法官服务联系卡、建立乡村工作群等,推动建立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诉讼联络员”的三级诉讼服务体系,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建立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让当事人的愿望和要求得以快速实现。今年以来,边阳人民法庭、罗悃人民法庭、茂井人民法庭3个法庭共排查处理各类矛盾纠纷678件,进入诉讼的仅占29%;270余件案子实现速裁调解。
  “现在真的太方便了,像我这种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也能在线开庭。”今年初,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茂井人民法庭智慧法庭审理,审判员和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不到半小时便调解成功,当场拿到调解款的当事人老罗叔对数字化庭审赞不绝口。借助线上解纷方式,像老罗叔一样从中受益的当事人已有200余人。
  2022年以来,罗甸县人民法院以智治为支撑,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人民法院送法平台,坚持网上立案、开庭、预约,努力让人民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司法服务。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视频调解案件数量80余件。
  加强法治宣传
  “听了法官的宣讲,让我明白了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在罗甸县第五中学法治宣讲活动现场,罗甸县人民法院干警结合近年来自身工作实际,把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防溺水、防欺凌、禁毒知识融入到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中,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告诫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罗甸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举办旁听庭审、预约咨询、公众开放日、法律“七进”等活动,提升群众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和调解矛盾纠纷的水平。截至目前,广泛开展巡回审判40余场次,组织法官开展系列讲座、法律知识宣讲12场次,发放民法典等各类普法宣传材料15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60余人次。同时,以夜间法庭、田间法庭、“法官进网格”、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形式,让“无讼”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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