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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法院 土地流转起纠纷 司法确认速化解
土地流转纠纷调解现场。

  本报讯(通讯员 谢临佳 记者 罗翔)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指导龙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并运用司法确认机制,妥善化解三个村民组与福泉市某农业生态观光园(下称观光园)之间的土地流转争议,维护了农村经济良好稳定发展。
  2016至2017年间,被申请人(观光园)与申请人(村民组村民)签订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被申请人与村民签了土地流转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丧失经营能力,未产生任何实际效益,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福泉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主动介入并及时指导镇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16至2017年期间签订的所有《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被申请人于4月10日前支付所欠的所有村民土地流转费用,另外保留被申请人在村民土地上修建的附属设备、设施。法庭及时办理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该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现象大量增加,相关纠纷亦大量出现,人民法院积极主动发挥司法服务职能作用尤为重要。”该案承办法官表示,福泉市人民法院将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高效便捷地为地方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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