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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人设实施网恋诈骗 一女子被判刑并处罚金
本报讯(通讯员 王永婷 何建婕)网络交友已成为当今常见社交方式,不少人希望在网络中邂逅良缘。但屏幕那头,也可能是精心伪装的“甜蜜陷阱”。近日,兴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婚恋诈骗案,提醒市民提高防范网络诈骗意识。
2023年12月,女子张某通过微信添加男子王某为好友。交流过程中,张某刻意隐瞒自己40多岁且已婚的真实身份,虚构自己年仅26岁,单身未婚,父母均为高校教师的“优质人设”,以此骗取王某的信任,继而与王某确立网恋关系。
二人交往期间,张某多次谎称身患疾病需手术、手机损坏等,向王某索要钱财。王某深陷网恋,出于信任先后向对方转账280余次,涉案金额总计78074.13元。
王某在交往中逐渐察觉张某言行多处矛盾、疑点重重,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婚恋诈骗,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为稳住对方、全面固定证据,王某并未戳穿真相,依旧与张某保持正常联络。
三个月后,王某邀约张某线下见面,张某如约抵达约定地点后,王某立刻联系警方,张某被当场抓获。案发后,张某主动赔偿王某58000元,获得被害人谅解。
兴义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虚构身份、编造理由骗取钱财,涉案金额78074.1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庭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量刑情节,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该案系典型网络婚恋诈骗案件。不法分子借助网络平台塑造虚假优质形象,利用群众交友择偶心理骗取信任,进而实施侵财犯罪。兴义市人民法院将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守护群众“钱袋子”,以司法力量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网恋交往中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他人打造的“完美人设”。凡是以各类名义提出的借钱、转账要求,一定要严加防范、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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