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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绿润法苑 护绿显担当
——黔南中院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创建记
学生到金毛狗蕨生态修复基地开展生态研学活动。

  ■ 记者 罗翔
  初春时节,走进黔南州都匀市匀东镇长安路政法小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静立其间,占地80亩的院区内,2.4万平方米的绿化空间铺展成一幅绿意盎然的画卷,绿树成荫、四季有花,推窗见绿、出门进园的公园式景致,让这座司法殿堂多了几分温润的生态之美。
  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殊荣花落于此,这份荣誉的背后,是黔南中院将绿色理念深植法苑、以法治力量守护青山的执着坚守,是一场融绿化建设、文化浸润、司法护绿于一体的生动实践。
  谋绿融文 绘就法苑生态画卷
  “建绿先谋绿,黔南中院始终秉持绿化与文化并重的理念,让绿色生态与法治精神在院区内相融共生。”黔南中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在审判大楼规划之初,该院便委托专业机构量身定制景观规划设计方案,以绿色生态环保为核心,巧借原始地形地貌,让绿化建设不违自然、独具匠心。
  施工中偶遇的喀斯特地貌岩石,被悉心保护并命名为瑞山,围绕瑞山打造的后山园林景观,留住了喀斯特山水的独特韵味;后山的原始山坡与树木被完整保留,因地制宜改造成小型山体公园。院区内的路灯、指示牌、垃圾桶等设施,皆融入法院文化元素,让法治氛围在绿意中悄然浸润。遵循宜树则树、宜花则花的原则,该院对绿化品种科学布局,构建起乔灌花草齐全、层次鲜明的庭院绿化格局,更在中轴阶梯旁植下松柏,以松柏之洁喻司法之廉,号召干警以青松品格坚守初心,让清廉之风与绿色生机一同在院区内生长。
  同心护绿 凝聚共建共管合力
  
“护绿靠同心,繁茂的一枝一叶,离不开全院上下的用心浇灌。”黔南中院的绿化建设,是干群同心的共建共管。绿化资金除了向上争取和计划安排,全院职工自发筹集的25万余元成为暖心补充,这份自愿付出的心意,让“法院是我家,人人要爱它”的理念深植干警心中。
  为让绿意长久留存,该院安排专人负责花木养护,紧扣“春栽、夏剪、秋管、冬保”关键环节,精心开展施肥、浇水、防虫等精细化管理工作,守护每一株草木的生长。如今,红叶石楠、红枫、桂花、银杏、雪松等30余种花木在院区内扎根成活,四季有花、三季有果的精致景观,让这座司法机关成为都匀城区里一道亮眼的绿色风景线,也让工作于此的干警在绿意中感受美好、凝聚力量。
   司法守绿 延伸生态保护触角
  “植绿更护绿,黔南中院的每一位干警深知,绿化模范的担当,绝不仅限于院区内的一方天地。”作为司法机关,该院将绿色理念延伸至司法履职全过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司法之力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为“绿色新黔南”建设保驾护航。
  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贵州生态日等重要节点,院里的党员志愿服务队带头垂范,全院干警每年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以实际行动为国土绿化添砖加瓦;通过宣传册、短视频、以案释法等形式,线上线下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让增绿护绿的理念走进千家万户。在司法审判中,该院不断完善“1+5”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始终,指导辖区基层环保法庭建立补植复绿基地,让破坏森林资源者补种树苗、修复生态;探索“生态司法+碳汇”办案模式,协同多方守护森林碳库安全;推动跨省司法协作,与广西环江法院签署协作机制,为茂兰—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喀斯特森林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近年来,为让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黔南中院紧扣“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目标,在瓮安县建中镇挂牌茶生态环境要素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将司法服务送到茶园、企业、村寨,围绕茶产业全生态要素、全生产环节提供司法保障,引导茶企茶农走绿色化、品牌化发展之路,以司法之力助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让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
  从院区内的植绿护绿,到司法领域的守绿兴绿,黔南中院以行动诠释绿化模范的深刻内涵。这片浸润着法治与绿意的天地,不仅是干警心中的美丽家园,更是黔南法院以法护绿、守护生态的生动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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