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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法院雍熙法庭:
“三笔”画出社会和谐同心圆
  ■ 通讯员 罗俊荣
  为让人民群众享受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纳雍县人民法院雍熙人民法庭不断创新,以“三笔”为墨,一笔写调解、一笔绘前端、一笔书下沉,在群众家门口画出凝聚共识、化解矛盾的“同心圆”。
  第一笔——调解能解决的不用审判
  雍熙法庭主要辖雍熙、文昌两个街道,旧城改造以及新城建设引发的纠纷尤为突出,案件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交通事故、买卖合同、金融借贷案件偏多,而法庭只有三名审判员。
  为了便民,法庭主张“调、判”结合,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先行调解。2025年,法庭结案1003件,调解结案超过58%。
  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死者因交通事故死亡,牵涉财产继承、金融借款等多个法律关系。承办法官委托毕节市银行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佳琼先行调解。
  刘佳琼查询发现,除邮政银行,死者生前还向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贷款。刘佳琼随即联系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不仅一次性把银行借款纠纷打包化解,还把继承人之间的继承份额作了划分。最终,继承人留住了死者遗产,银行贷款也得到了清偿。
  此外,着眼于拆迁安置、物业服务、土地征收案件的同质性,雍熙法庭审理时考量“首案示范”“一揽子解纷”,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动,避免纠纷演化为诉讼案件。2025年,雍熙法庭与其他部门联动解纷达86件。
  第二笔——始端能解决的不推终端
  雍熙法庭搭建街道、社区分级分层的调解框架,构建起与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及基层调解组织联动的全方位解纷体系,牢牢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
  雍熙法庭聘请26名社区干部作为司法联络员,负责收集群众诉求,同时在法庭、街道各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对接26名司法联络员,保证信息对称,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前端。
  社区内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先由社区组织调解;不同社区之间当事人的纠纷,上升到街道调解;不同街道之间当事人的纠纷,由法庭驻庭调解员调解。各个层级的调解,法庭干警始终全程指导,一旦调解不成,再开庭审理。
  2025年11月25日,四川10名债权人诉贵州某矿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考虑原告较多,路程较远,诉讼标的额较大,原告被告又是同乡,为不给当事人造成诉累,不让双方矛盾升级,雍熙法庭启动调解程序,由法官指导调解员调解。
  当天下午,经过多轮调解,从事实认定到法治教育,从情绪疏导到责任厘清,一套“组合拳”打出了实效,10名债权人与矿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走出法庭,债权人异口同声地向法官表达真挚的谢意:“真心感谢你们!你们为我们挽回了损失,解开了心结!”
  第三笔——下沉能解决的不上法庭
  在民族村寨,群众遇到一个小纠纷,不找律师自己讲不清,要找律师自己又得花钱。为减轻诉累,雍熙法庭拓展延伸“嵌入式”司法服务,坚持“行动不便上门说,见面不便线上说”,变“坐堂办案”为“下沉办案”,走进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企业厂区,开展巡回审判。
  在杨某香、李某彤诉被告李某不当得利一案中,双方当事人都在农村。案件委托调解后,被告李某说:“作为族长,我知道这个钱不是我的,不该截留。但是,这个孩子只有10岁,现在他的父亲去世了,他的母亲改嫁了,若把孩子父亲的32万元死亡赔偿金给他母亲,这个孩子能不能享受就成了一个未知数。”
  面对被告李某陈述的实情,调解人员组织当事双方以及寨老等现场调解。经过法律疏导、情理交流,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同意用32万元死亡赔偿金购置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孩子的名下。
  近年来,雍熙法庭的法官常态化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实地指导人民调解162次,到企业座谈调解20次,调解校园纠纷4次,公开审判典型案例12次,参加“村民说事日”“四议两公开”提供法律意见16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6次,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折页362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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